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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年份:2022文章類型:法例及制度更新主要分類:周年申報及公司秘書發布日期:2026 年 10 月 29 日資料核對: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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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NAR1表格修訂與受保護資料:為何周年申報不設PI-sheet?

歷史年份:2022 | 資料核對:2026-10-29 | Draft・未發佈

原創插圖呈現2022年周年申報表欄位由完整個人資料轉為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的制度轉變
原創編輯插圖構想;非公司註冊處表格、官方文件或歷史照片。 原創編輯插畫於2026年製作,並非官方文件、政府網站截圖或歷史照片。

2022年改的是查閱安排,也是NAR1的資料欄位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條例》下公司登記冊新查冊安排進入第二階段。這是本文所回顧的核心事件,並非一般性的董事資料填表指引。公司註冊處把董事索引中可供公眾查閱的資料,改為以董事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顯示;在該日或以後交付登記的文件所載受保護資料,亦不供公眾查閱。

所謂受保護資料有明確範圍,包括董事的通常住址,以及董事、公司秘書和若干其他人士的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它不等於董事的所有個人資料都不再公開,也不表示所有地址資料都受保護。通訊地址會供公眾查閱;如把住宅地址報作通訊地址,該地址仍會出現在可查閱資料中。

官方來源:公司註冊處:新查冊安排概覽 · 公司註冊處: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主要填報要求常見問題

三個階段中的第二階段,不能與前後安排混為一談

新查冊安排分三階段推行。第一階段自2021年8月23日起,公司可在本身須供公眾查閱的登記冊,以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取代有關完整資料。第二階段則在2022年10月24日延伸至公司註冊處登記冊的董事索引,以及其後交付登記的文件。

第三階段於2023年12月27日才開始,讓資料當事人可申請遮蔽已登記文件內的合資格通常住址或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它處理的是過往或既存已登記文件的公開影像,與2022年起新遞交NAR1已不再包含若干完整資料,是兩項不同的制度安排。

官方來源:公司註冊處:新查冊安排概覽 · 公司註冊處:遮蔽通常住址或身分識別號碼常見問題

表格公布、下載與開始使用是三個日期

理解2022年的表格修訂,先要分開幾個日期。公司註冊處在2022年6月24日刊憲公布26份因受保護資料而修訂的指明表格,並在同日發出第1/2022號通告;NAR1列在修訂表格之內。修訂表格在2022年7月22日起可供下載,但並非一下載便可用作交付登記。

第4/2022號通告於2022年8月19日交代主要填報改變,並確認修訂表格由2022年10月24日開始使用。故不能把6月的刊憲、7月的下載安排和10月的實施日寫成同一件事。這種日期區分也有助閱讀舊公司檔案時,辨別表格版本與文件交付時間。

官方來源:公司註冊處第1/2022號通告:第二階段修訂指明表格 · 公司註冊處第4/2022號通告: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的主要填報改變

修訂NAR1不再包括哪些資料

自2022年10月24日起,本地公司修訂周年申報表NAR1不再包括自然人董事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亦不再包括自然人公司秘書的完整身分識別號碼。較準確的說法是「修訂NAR1不再包括」這些資料,而不是只說它們從公開部分刪除;後一種說法容易令人誤以為完整資料仍須透過NAR1另行私下交付。

相應地,修訂NAR1為自然人董事填報通訊地址,並為自然人董事和自然人公司秘書填報部分身分識別號碼。這個欄位改變是本文主題的重點。它並不改變周年申報表作為反映申報表日期公司及人員資料的功能,也不等同修改所有董事或公司秘書變更的申報程序。

官方來源:公司註冊處第4/2022號通告: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的主要填報改變 · 公司註冊處:本地有限公司周年申報表常見問題

為何其他修訂表格有PI-sheet,NAR1卻沒有

2022年最容易混淆之處,是把所有修訂表格想成同一種設計。就經修訂的周年申報表以外的相關表格而言,主表一般填報董事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如適用,PI-sheet則用來申報董事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並不供公眾查閱。第4/2022號通告以ND2A作例子說明此做法。

NAR1與NN3則採取另一個處理:表格本身已不再包含相關通常住址與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因此,不能把涉及委任或詳情變更表格的PI-sheet流程直接套用到NAR1,也不應自行為NAR1附上PI-sheet。這個例外不是說受保護資料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查閱;法例指定人士可依適用機制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查閱。

官方來源:公司註冊處第4/2022號通告: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的主要填報改變 · 公司註冊處: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主要填報要求常見問題 · 公司註冊處:新查冊安排概覽

2022年當時,交付日期決定使用哪一版本

第二階段實施時沒有為有關指明表格設交付過渡期。公司註冊處由2022年10月24日起只接受修訂版本,舊版本會退回。對NAR1而言,關鍵是交付登記日期,而非單看周年申報表日期;即使申報表日期早於10月24日,如在當日或其後交付,當時仍只接受修訂版本。

這是2022年實施時的歷史規則,不宜把它直接當作其後每一次表格更新的通用答案。今日處理表格時,仍須按公司註冊處當時公布的版本和接納安排核對,不能只因上一年度資料沒有變動便複製舊版空白表格。

官方來源:公司註冊處第1/2022號通告:第二階段修訂指明表格 · 公司註冊處: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主要填報要求常見問題 · 公司註冊處:本地公司及註冊非香港公司指明表格

2023遮蔽申請與現行NAR1欄位邏輯的分別

自2023年12月27日起,資料當事人可就已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合資格文件,申請把通常住址或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從公眾查閱中遮蔽,並以通訊地址或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申請並非強制,可涵蓋在第三階段前、當日或其後交付的文件。它不是把PI-sheet補加到舊NAR1,亦不會改變2022年修訂NAR1的資料範圍。

公司註冊處現時可下載的私人公司NAR1樣本為指明編號2/2025,仍可看見2022年建立的欄位邏輯:自然人董事填通訊地址,董事及自然人公司秘書填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並明示不可在該公開欄位填寫完整號碼。這只說明私隱欄位邏輯延續,並不表示2022版與2025版所有內容完全相同。

官方來源:公司註冊處:遮蔽通常住址或身分識別號碼常見問題 · 公司註冊處:私人公司NAR1樣本(指明編號2/2025) · 公司註冊處:本地公司及註冊非香港公司指明表格

從歷史事件回到現行周年申報的核對範圍

2022年的改動沒有自動延長周年申報期限。現行資料顯示,本地私人公司一般須在每年成立周年日後42日內交付NAR1;經遷冊的私人公司則按遷冊周年日計算。這一點只適用於該類公司,不應概括成所有公司一律為42日。

最後亦要分清周年申報與變更申報。NAR1應載列申報表日期的公司及人員資料,但註冊辦事處、董事或公司秘書的資料如有變更,仍須按適用指定表格另行申報,例如NR1或ND2B。本文保留這項現行提示,是為避免把2022年受保護資料改革誤解為以NAR1取代其他變更文件。

官方來源:公司註冊處:本地私人公司周年申報表 · 公司註冊處:本地有限公司周年申報表常見問題 · 公司註冊處:本地公司及註冊非香港公司指明表格

常見問題

2022年後,NAR1是否要另附PI-sheet?

不是。修訂NAR1不再包括自然人董事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以及自然人公司秘書的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它改為填報董事通訊地址及相關人士的部分身分識別號碼。PI-sheet是其他相關修訂表格在適用情況下的安排,不能直接套用到NAR1。

2023年的遮蔽申請是否會自動處理所有舊NAR1?

不會。第三階段的遮蔽安排須由資料當事人提出申請,並非強制。它處理已登記文件內合資格的通常住址或完整身分識別號碼,與2022年起修訂NAR1本身不再包含該等資料是不同安排。

可以只在NAR1反映董事地址或資料變更嗎?

不可以把周年申報表當作變更申報的替代品。NAR1反映申報表日期的資料;如已發生須申報的公司或人員資料變更,應按適用指定表格處理,並以公司註冊處當時要求為準。

官方資料來源

本文為制度及服務歷史回顧。實際辦理須以當時適用法例、官方指定表格及最新官方要求為準;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