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PROS / 香港公司服务历史
2017年NAR1纳入「CR交表易」手机交表:服务扩展与现行电子提交的分野
历史年份:2017 | 资料核对:2026-10-29 | Draft・未发布

2017年的焦点:NAR1首次纳入该流动交表范围
年度申报表(Annual Return)NAR1是本地私人公司每年须交付登记的指定表格之一,载有公司于申报表结算日的注册办事处(Registered Office)、股东、董事及公司秘书等资料。本文记录的不是今天如何以手机交表,而是公司注册处在2017年把NAR1加入「CR交表易」流动应用程式的一次服务扩展。
公司注册处第6/2017号对外通告在2017年11月27日公布这项安排。事件的重要性在于,年度申报由当时可使用的电子服务,延伸至通告指定的流动装置交表渠道;它不表示NAR1在2017年才开始可以电子提交,也不等于所有公司文件都可在手机处理。
官方来源:公司注册处对外通告第6/2017号:CR交表易流动应用程式 · 公司注册处:本地私人公司年度申报表(Annual Return)
2015年已有全面电子交表,2017年不是起点
把2017年放回电子服务的时间线,才能避免把手机交表误写成电子交表的开始。公司注册处在2015年3月3日推出全面电子交表服务,当时共有84份表格可经「注册易」使用。这是NAR1其后纳入流动渠道的重要背景。
因此,2017年的改变应理解为交表介面的扩阔,而非制度把年度申报首次数码化。2015年所述的是透过「注册易」提供的全面电子交表;2017年通告则聚焦于「CR交表易」新增可交付的指定表格。两个年份各有作用,不应互相取代。
2017年11月27日新增的五份表格
通告限定适用对象为已登记的「注册易」用户。由2017年11月27日起,这些用户可经「CR交表易」交付五份新增电子表格:NAR1年度申报表(Annual Return)、ND5更改备任董事通知书、ND7更改备任董事详情通知书、ND8备任董事辞职通知书,以及NSC1股份配发申报书。
这份清单显示NAR1是五份新增表格之一,而不是一项独立的新年度申报制度。通告的帐户资格亦是理解当年安排的关键:它并非让所有公众人士毋须帐户便可提交。讨论这段历史时,应保留「已登记用户」及五份指定表格两项界线。
「13份常用表格」所指的服务范围
五份新增表格推出后,「CR交表易」当时可提交的电子表格增至13份。公司注册处把它们描述为较常提交的表格,涵盖本地公司成立申请、公司详情更改和年度申报。数字13说明的是该应用程式在当时支援的常用表格范围。
它不是公司注册处所有指定表格的总数,也不能延伸为所有NAR1相关事项或所有公司文件均适用。这个范围限定,正好反映2017年流动交表是逐步扩展的服务安排;阅读旧通告时,不宜以今日平台可处理的功能反推当年的覆盖面。
当时的帐户、装置与签署功能,只属2017年资料
第6/2017号通告把「CR交表易」描述为公司注册处开发的免费流动应用程式,当时支援指定版本的iOS 10.0至11.0及Android 5.0或以上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用户可沿用「注册易」的用户名称及密码登入,并可在线制备及提交电子表格,或检索、修改和提交已储存在流动装置上的电子表格。
通告亦记录个人用户当时可用帐户名称及密码,或已登记并储存于装置的PKCS数码证书签署;费用可由预付款帐户扣除或以Visa/Mastercard支付。这些是2017年通告记下的应用程式功能、装置要求与机制,不是现行的下载、签署或付款指引。
提交渠道与申报期应分开看
2017年通告公布的是交付渠道及表格范围的扩展,通告本身没有另设NAR1申报期。这个表述比把今天的期限直接套回2017年更准确:历史上的流动程式安排,与年度申报责任的法定时限,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按公司注册处现行的本地私人公司年度申报资料,公司每年须在成立周年日或迁册周年日后42日内交付NAR1,处长无权延展该法定期限。现行电子交付则透过24小时e-Services Portal办理。这是今天的规定与入口,不能当作2017年通告新增的条件。
官方来源:公司注册处对外通告第6/2017号:CR交表易流动应用程式 · 公司注册处:本地私人公司年度申报表(Annual Return)
2023年后的整合平台,已不是2017年的服务架构
公司注册处的官方概览指出,Cyber Search Centre在2005年提供网上查册服务,「注册易」则在2011年提供电子文件提交服务,两者原本是分开的入口。到2023年12月27日,翻新的ICRIS与e-Services Portal推出,把电子查册及文件提交整合到可单一登入使用的平台。
e-Services Portal采用适配不同萤幕大小的responsive design,可从桌面或流动手提装置使用。这解释了今天应以Portal核对电子服务,而非把2017年「CR交表易」的帐户名称、作业系统版本或功能清单当作现时资料;本文不重述2023年其他制度改动。
官方来源:公司注册处:e-Services Portal概览 · 公司注册处2023年ICRIS及e-Services Portal新闻稿
2026年「智方便+」未登记用户安排的有限比较
由2026年8月17日起,持有「智方便+」的合资格个人董事或公司秘书,以及非个人公司高管所属公司的相关人士,可使用未登记用户电子提交服务,毋须预先开立e-Services Portal用户帐户及订阅电子交表服务。首阶段只涵盖本地公司的NAR1及NR1,并要求使用者亲自以「智方便+」签署。
这与2017年已登记「注册易」用户透过指定流动应用程式的模式不同。官方现行常见问题说明,未登记用户不能储存草稿或批量提交;已登记用户可提交的文件范围较广,并可按规定使用帐户密码、已连结的「智方便+」或相关数码证书签署。此比较只用于辨明时代差异,并非「智方便+」操作说明。
回看2017年,重点在于辨别服务阶段
2017年的里程碑,是NAR1首次被列入当时「CR交表易」新增的五份电子表格,而不是香港电子交表的开端,也不是今天所有公司文件的手机交表承诺。把2015、2017与2023年后的平台分开,才可准确理解电子服务由帐户式网站、流动应用程式到整合Portal的不同阶段。
需要处理今天年度申报的人士,应以当时有效的指定表格、e-Services Portal及公司注册处最新资料为准。历史通告仍有价值,因为它记录了NAR1如何由已可电子交付的文件,进一步纳入一个范围有限的流动交表服务。
官方来源:公司注册处2015年全面电子交表服务新闻稿 · 公司注册处对外通告第6/2017号:CR交表易流动应用程式 · 公司注册处:e-Services Portal概览 · 公司注册处:本地私人公司年度申报表(Annual Return)
常见问题
2017年加入NAR1后,是否代表所有公司文件都可手机提交?
不是。2017年通告只增加五份表格,扩展后「CR交表易」支援13份较常提交的表格。这是当时应用程式的指定范围,并非公司注册处全部指定表格。
2017年「CR交表易」的登入、装置及签署方式可否当作现时指引?
不可以。那些内容记录的是2017年的流动应用程式安排。现时应按公司注册处的e-Services Portal及最新官方资料核对适用服务。
2017年的手机交表通告有否另设NAR1申报期?
第6/2017号通告公布的是流动交表渠道及新增表格范围,没有在通告内另设NAR1申报期。现行本地私人公司的期限应以公司注册处年度申报资料为准。
官方资料来源
本文为制度及服务历史回顾。实际办理须以当时适用法例、官方指定表格及最新官方要求为准;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