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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年份:2014文章類型:法例及制度更新主要分類:周年申報及公司秘書發布日期:2026 年 10 月 17 日資料核對: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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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公司條例》實施:股本、章程及周年申報的重要變化

歷史事件年份:2014|歷史事件日期:2014-03-03|網站發佈日期:2026-10-17

2014年3月3日,第622章及大部分附屬法例實施,重整香港公司法中公司成立及營運規則;舊第32章的清盤及無力償債事項則保留於另一法例架構。

第622章於2014年3月3日實施

《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大部分附屬法例於2014年3月3日實施,規管公司成立、營運及多項公司事務。舊《公司條例》(第32章)中有關清盤及無力償債的事項,則保留在《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的範圍內。

因此,閱讀舊文件時應先確認所涉事項屬公司營運、清盤還是無力償債,而不要只按條例號碼推論。

官方依據:《公司條例》(第622章) · 公司註冊處:新《公司條例》

無面值股份與過渡安排

第622章第135條採用無面值股份制度,適用於香港有股本本地公司。制度生效時毋須逐間公司另行辦理「轉換」;附表11第4部第2分部設有過渡及推定條文,以保障既有合約權利。

公司如有舊章程、股份證書、信託契約或合約引用面值或相關概念,仍可能需要按個別情況檢視文件。

官方依據:公司註冊處:廢除股份面值 · 《公司條例》第135條

周年申報的歷史時點須按公司類別分開

第622章下,有股本的香港私人公司一般須在周年日後42日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公眾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則按會計參照期及申報表日期計算後42日的安排。這是不同公司類別的法定時間概念,不能簡化成單一所有公司適用的期限。

實際交表日期、豁免或特別情況仍應按當時適用規定及公司資料核對。

官方依據:公司周年申報表及秘書服務 · 《公司條例》(第622章)

歷史文件的閱讀方法

2014年前後的章程、股份及周年申報文件,宜連同生效日期、決議、法定表格和登記證明一併保存。歷史文件可反映當時法律狀態,卻不應代替今天使用的現行表格或指引。

官方依據:公司註冊處:新《公司條例》

常見問題

2014年後舊公司是否要重新成立?

不是。第622章設有過渡及銜接安排;既有公司的法律身分不會只因新條例實施而消失。

香港有股本公司今天還有股份面值嗎?

第622章下的香港有股本本地公司採用無面值股份制度;歷史或跨境文件仍須按其法律背景理解。

官方參考資料

《公司條例》(第622章)

公司註冊處:廢除股份面值

本文為香港公司制度的歷史回顧及一般資料,並非法律、稅務、會計或其他專業意見。歷史事件日期與本頁實際發布日期並不相同;現行程序須以適用法例及官方最新指引為準。